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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燃油(甘肃酒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1 15:26:13
 
1.招标说明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建的工程项目需要采购一批燃油。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力较强、信誉良好、售后服务优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NXCC-ZB-2025-063
2.2招标内容:具体招标材料数量、规格见公告附表。
2.3招标物资质量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燃油质量指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汽油应符合GB17930-2016标准,柴油应符合GB19147-2016/XG1-2018标准,如国家、行业规范有更新,按更新后规范技术指标执行。
(2)招标人加油的数量以当地计量部门鉴定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加油机流量计为准。
(3)招标人提前1天通知投标人燃油配送数量,投标人对招标人所需资源实行免费配送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工地。投标人安排手续齐全合格车辆进行配送,投标人保证至少长期保证在场3辆加油车为项目提供加油服务,并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展情况在项目下发要求5个日历天内无条件增配满足要求加油车辆,以保证现场供应需求。
(4)招标人对当日配送燃油数量进行复磅对比,投标人的运输车辆到招标人指定过磅点必须提供到场送油初始里程数(带水印照片),现场加油完毕后再提供结束里程(现场材料人员拍照采集),计算出现场加油实际运输公里数,根据现场实际加油车型号进行测算百公里油耗,按实际运输里程计算出运输消耗燃油升数,对过磅重量按约定密度换算升数后,对运输消耗燃油升数进行核减后的数量在±3‰范围内视为合理偏差,超负差范围投标人应予以补回。过磅时重量换算为升数,暂约定密度以甘肃发改委发布的当期零售价信息内容进行计算,即(密度=升价*1000/吨价)。
(5)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供应的燃油必须为中国石油或中国石化出厂的成品油。
(6)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配送的燃油,应确保从中石油或中石化加油站点出库;招标人拒收任何从炼厂或油库直接采购的燃油。
2.4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投标人工程所在地。
2.5计划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日期为2025年8月至项目完工(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注册独立的法人实体,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经销代理授权书(授权经销证书),需明确授权范围、供应区域以及授权有效期,且授权主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法提供授权委托书,可提供与中石油或中石化相关供销合同)
(4)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中石油或中石化需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必须是与中石油或中石化签订合作协议的运输单位所派遣的合法运输车辆,车辆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2纳税人身份要求: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附近两年财务报表)。
3.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须具有近3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ongben/),且未被撤销的;
(2)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附: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等材料),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额50%的资产)质押、抵押记录(查询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3.7其他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被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评为C级、D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或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注册报名,注册时按采购平台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资料,并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3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联系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电话0951-3308016/3308017)完成注册初审。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按招采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按招采平台要求进行报名,经招标人确认通过后,可通过本公司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保证金
6.1参加本次燃油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若为中石油或中石化销售公司,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需提交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在2025年8月25日16:00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悦海支行
行号:302871058053
账号:8112401012800032912
 
6.3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采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线上投标,投标文件上传招采平台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6:00。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按采购平台约定时间前进行报价及投标书的上传,投标书须以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招采平台。
7.3投标逾期未进行线上投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c.com)以及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路396号育成中心三期5号楼306室
联系人:丁先生、宋女士
电话:0951-3308017、0951-3308016
电子邮件:csb@nxjtjs.com
 
附表1
 
标包 清单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标包1 汽油(ⅥA) 1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项目就近加油站点 支付方式:先油后款
标包2 柴油(Ⅵ) 1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投标人工程所在地 支付方式:先油后款
标包3 汽油(ⅥA) 1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项目就近加油站点 支付方式:先款后油
标包4 柴油(Ⅵ) 1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投标人工程所在地 支付方式:先款后油
备注:1、本次招标分4个标包,投标人按照2种支付方式分别报价;
          2、本次招标燃油按全规格型号执行浮动单价,投标人以发生业务期间甘肃发改委下发的当期成品油零售价作为基准价,按下浮相应单价的浮动价方式进行报价。
          3、为保持各投标人报价统一性,本次投标基准价全部以汽油7.25元/升、柴油6.81元/升作为基数进行填报;浮动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报。最终结算单价以发生业务期间甘肃发改委下发的当期各标号成品油零售价作为基准价,按投标人填报涨降幅进行单价浮动后作为结算单价,即:结算金额=双方确认数量*(甘肃发改委下发的当期各标号成品油零售价±投标人填报浮动报价)。
          4、本次招标根据燃油全规格型号进行浮动单价招标,招标清单数量为暂定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按照中标人实际进场且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数量为准。
          5、汽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燃油申请单》到约定站点进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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